
一、离岸豁免制度概述

制度定义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仅对“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而对“完全源自香港境外的利润”则不征税(《香港税务条例》第14条)。
离岸豁免,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允许企业就其完全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利润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缴纳利得税。
政策背景
为顺应国际税务标准,香港政府近年来对离岸豁免规则进行了重要更新。
特别是自2024年1月1日起,根据《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征税)条例》,针对股息、处置收益、利息和知识产权收入这四类“指明外地收入”的豁免,企业需满足更为严格的经济实质要求。
二、适用条件与范围

纳税人范围
离岸豁免政策主要适用于在香港经营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这些企业通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且部分或全部利润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
外地收入类型
政策涵盖的外地收入类型主要包括股息、利息、知识产权收入、股权权益处置收益以及处置收益(不含股权权益处置收益)等无法满足“实质经济要求”的四种被动收入。
其中,处置收益又进一步细分为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和非知识产权处置收益,后者包括财产(动产或不动产)的出售收益或利润。
经济实质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企业在申请离岸豁免时,需证明其在香港以外地区拥有足够的经济实质。
这包括但不限于在香港以外地区设立实体、雇佣员工、开展实际业务活动等。具体要求可能因收入类型而异,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
三、申请流程与关键环节

事前规划
企业在业务开展初期,就应确保业务实质与离岸性质相匹配。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业务架构、保留各类业务凭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等。通过事前规划,企业可以为后续的离岸豁免申请奠定坚实基础。
税务申报
在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时,企业需明确勾选”申请离岸豁免“的选项,并随附上一份逻辑清晰的支持性文件及说明。
这些文件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利润来源及离岸性质。
审核与问询
税务局在收到企业的离岸豁免申请后,会进行详细的审核。期间,税务局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说明或提供更多细节。
企业需及时、完整地回复税务局的问询,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结果通知
最终,税务局会发出评税通知书或豁免同意书,告知企业申请结果。
若申请成功,企业将无需就相关利润缴纳利得税;
若申请被拒,企业可根据税务局的反馈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
四、申请材料与证明要点

1.基础文件:企业需准备公司注册文件、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
2.业务凭证:企业应保留整个业务链条中的各类单据,如与供应商和客户签订的合同、显示货物直接由始发地运往目的地的物流凭证、对应的银行收款付款记录等。这些凭证是证明企业业务活动及利润来源的关键证据。
3.沟通记录:与海外商业伙伴的沟通记录、董事或员工为处理境外业务而出差的证明等,也能从侧面佐证企业的离岸性质。这些记录应详细、完整,能够反映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
4.业务说明函:一份详尽的“业务说明函”尤为重要。它就像一份递给税务局的“说明书”,需要有条理地阐述公司的商业模式、运营流程,并逐一解释为何相关利润符合豁免条件。在撰写业务说明函时,企业应注重逻辑性和说服力,确保税务局能够充分理解并认可其离岸性质。
五、持续合规与后续管理

01.年度基础申请
离岸豁免申请是以单个年度为基础的。本年成功申请并不代表往后年度自动获批。因此,企业需在每个纳税年度都重新评估其业务活动及利润来源,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申请离岸豁免。
02.专项档案管理
企业应建立离岸业务专项档案,保留全部证据至少7年。这有助于企业在应对税务局的复核时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支持。同时,专项档案也有助于企业自身进行业务回顾和总结,为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03.业务模式变更管理
若企业的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更,如从离岸业务转向在岸业务或增加新的业务领域等,需及时评估变更对离岸豁免申请的影响,并根据需要重新申请。在重新申请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变更后的业务活动及利润来源是否仍然符合离岸豁免的条件。
香港公司离岸豁免政策为企业降低税务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申请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企业需要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关注持续合规与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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