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首例生效判决来了:亚马逊起诉刷单服务商,法院判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赔80万元,关站、换壳都挡不住。从网站宣传到证据保全,从民事赔偿到刑事红线,做刷单服务的和用刷单服务的卖家,这笔账都该重新算算。
乐舟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刘某是法定代表人,也是控股股东。
公司运营一个网站,对外卖的服务名目很全:加购、心愿单、排名优化、下拉推广、上直评、关联视频、点赞任务、Q&A问答、问答投票、合并国际评论。网站自称用真实亚马逊买家账号模拟搜索关键词再加购,配合运营策略把关键词排名和销量顶上去,掌握核心排序算法,任务全自动执行,服务过上千家跨境电商企业。
2023年初,亚马逊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00万元。
宝安法院一审判乐某公司和刘某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被告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结果在2024年10月公开。代理亚马逊的是中伦律师事务所。这是国内首例判决生效的跨境电商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这些服务到底在卖什么
把名目拆开看,卖的都是“买家信号”。亚马逊的搜索排序会参考买家的搜索、点击、加购、收藏、购买和评论,这在行业里是常识。一个关键词下,某个产品被搜得多、点得多、加购得多,系统就倾向于认为它更受欢迎,排名往上走,自然流量跟着来。下拉推广是让关键词出现在搜索框联想里,Q&A和问答投票是让页面上的问答看起来热闹又正面,合并国际评论是把其他站点的评价搬过来撑门面。

这套东西能起作用,靠的是平台把买家行为当真。服务商赚的,就是平台信任和真实买家之间的差价。
而法院的判决也很准确,这些服务全是虚假的搜索量、点击量、加购和心愿单,是有人以买家身份做出来的一连串虚假操作,用来骗亚马逊,也骗其他买家。
被告的两条抗辩,都没站住
乐某公司和刘某的抗辩很典型。一条是亚马逊没证明他们具体怎么干的、在页面上怎么呈现。另一条是双方之间没有竞争关系,业务范围、服务对象都不重合,也没有相同的市场利益。
第一条输在证据上。亚马逊的律师通过公证证据保全,把网站内容和服务过程固定了下来,法院采信了。刷单服务商最爱在网站上把自己的本事写得天花乱坠,“真实账号”“核心算法”“上千家客户”,这些宣传到了法庭上,就成了自己承认的业务内容。

第二条输在思路上。法院把重点放在行为损害了谁:亚马逊花大量人力物力营造的公平交易生态被破坏,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受损,市场竞争秩序被扰乱。法律依据落在当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帮助型虚假宣传,加上第十二条第二款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法院还专门点了主观状态:被告明知亚马逊在清理虚假数据、不允许这么做,还换着手段帮卖家造假,主观恶意明显。
这个思路在国内早有铺垫。2017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刷单平台“傻推网”赔阿里巴巴20.2万元,那时被告也辩称自己和淘宝不在一个行当。七年过去,同样的抗辩搬到跨境平台上,结果一样。
网站关了,账还在
庭审中,被告说网站已经在2023年6月1日关闭,亚马逊核实后也认可网站打不开了。判决照样下来,80万元照样要赔。
很多服务商的风控思路是出事就关站、换域名、换主体。这个案子说明,平台的证据固定在起诉前就做完了,关站最多让停止侵权这项请求失去意义,赔偿和消除影响一样跑不掉。证据前置以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成本模型就失效了。
公司壳挡不住老板
本案被告有两个:公司和刘某本人。刘某既是法定代表人,也是控股股东,法院认定乐某公司和刘某都是这个网站的运营者,两者一起被判担责。
这一点比80万元更值得服务商老板睡不着。小服务商普遍注册资本低、账上没钱,判了也执行不到,过去平台追责常常卡在这里。把实际运营者个人拉进来,赔偿就有了着落。深圳中院2025年2月发布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里,亚马逊诉曦某公司一案,判曦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35,637.8元,杨某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海那起亚马逊诉创某公司案,2025年6月30日二审维持一审,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合计100万元,还要在《经济日报》和行业网站上登声明。判赔数字在往上走,责任在往具体的人身上落。
刑事这条线在哪
本案是民事案件,判的是赔偿和消除影响,不涉及定罪。刑事这条线另有判例。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零距网商联盟”创始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这是国内组织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
亚马逊2024年6月公布,自2023年以来已在中国起诉14个刷单服务商团伙,同时支持山东、宁夏、福建、江西的执法机构对4起刷单刑事案件展开行动,执法机构抓捕20余名涉案人员。

从已有判例看,入刑的多是组织化程度高、以此为主业、获利规模大的团伙。乐某这类网站型服务商,目前停在民事层面,但它的业务形态和那些入刑案例之间,隔得并不远。
法条同步收紧
2025年6月27日修订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在2025年10月15日施行。原来的第八条挪到了第九条,第二款明确写进了“虚假评价”: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应的行政罚款为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民事判赔之外,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处罚的工具更趁手了。
美国那边,FTC的消费者评论规则2024年10月生效,买卖虚假评论、买卖虚假的社交影响力指标,都可以按次处以民事罚款,每次违规最高53,088美元;2025年12月22日,FTC已向10家公司发出警告信。
卖家该看清的账
亚马逊2021年11月26日生效的新版卖家行为准则写得很清楚:通过操纵关键词,或用激励手段影响买家搜索来抬高排名,算违规;卖家要为通过第三方服务商做的操作负责。2021年那轮封号,亚马逊全球副总裁戴竫斐在当年9月给出的数字是约600个中国品牌、约3000个卖家账号,理由是反复滥用评论。

平台处罚这条线早就存在,这次补上的是服务商这条线。服务商一旦被起诉,公证保全下来的网站页面、任务记录、客户信息都可能进入证据。服务过上千家企业,意味着上千家卖家的店铺信息躺在别人的数据库里。服务商在法庭上越被动,客户信息暴露的可能就越大。这是推断,但商业逻辑很硬。
还在用这类服务的卖家,花钱买到的是一段随时可能被清零的排名,外加一个被平台盯上的合作方。真实转化撑不住的排名,平台迟早会收回,收回的时候,账户、库存和回款一起承压。旺季前想冲一把排名的心情谁都理解,现金流紧、广告费贵,刷一下看起来最便宜。账算完整,它是最贵的那条路。




